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以提升营商环境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促进双方和解,实质性化解一起纠纷。为表示对法官及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感谢,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了淮北中院民二庭郑泽恩法官手中。
本案系一起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陈某租用淮北某机械厂的吊篮,因到期未付款,遂向该厂出具欠条,明确欠付租金8万元,注明了付款期限。除了上述欠条外,淮北某租赁厂还主张陈某因两处工地施工使用其吊篮,并签订了两份租赁合同,对应未支付租金1.9万元和3.5万元。
一审审理认为,该机械厂欠付8万元的事实确凿,予以支持。但关于1.9万元、3.5万元租赁费问题,因仅有租赁合同,且合同签订时未填写租赁数量及租期,亦无双方租金结算证据,故未予支持。
淮北某机械厂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情况,梳理了案情,了解到本案涉及金额不大、事实较为清晰,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开展了调解工作。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从双方均认可的事实出发,并分别站在不同立场对案件进行分析,向当事人剖析法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淮北某机械厂随即撤诉。该案件从开庭到审结仅用三天,切实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淮北中院民二庭紧紧围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调解等手段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力做好稳企、助企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码加速,促进经济行稳致远。(董玉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