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受害人送来感谢信
来源:陈文 2023-02-20 15:19:25 责编:聂静洁

近日,邬某收到濉溪县人民法院的一笔6000多元的汇款,立即给该院执行局写了一封感谢信。

邬某系濉溪县某医院项目工地外架的承包人。2020年11月初,邬某承建该工地项目外架时,发现该工地上经常少扣件,但由于监控没有拍到扣件位置,邬某没有报案。2021年8月,邬某调整了监控位置,当月20日监控显示,凌晨有三人从工地内把20包扣件运到西边再扔到墙外偷走,邬某立即报警处理。

此后,当地公安机关陆续接到东信天锦城、青秀城、碧桂园等多个工地扣件被盗的报案。2021年9月,潘某某等盗窃团伙成员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濉溪县法院审理,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其同伙均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并判令他们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给被害人。

濉溪县法院立案执行后,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从被执行人潘某某账户上依法扣划3万余元,其中罚金15000元,其余均及时发放给各受害人。该院发挥司法职能,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挽回被害人的损失。据统计,自去年以来,该院经过执行程序,为刑事被害人挽回损经济损失800万余元。(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