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寿县司法局炎刘司法所收到两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真心为民办事,倾心替民解忧”的锦旗。由于双方当事人均非炎刘镇本地人,遂分别由他人转交和邮寄至炎刘司法所,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达感谢。
据悉,郑州市航空港区岗李乡的袁某某与寿县刘岗镇的张某,因生命健康权纠纷于1月17日向炎刘司法申请调解,1月19日调解成功。
案件调结后,双方当事人均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鲜红的锦旗,不仅仅是当事人对调解成果的谢意,更是代表着人民群众对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认可和信赖,是司法所继续调解工作的不竭动力。炎刘司法所表示,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职能工作,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积极力量。(魏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