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邱县乌龙镇创新推进项目管理改革,着力优化项目服务管理水平,立足资源优势,以“四大片区、四个中心”为基础平台和发展抓手,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该镇明确镇党委政府为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推进项目实施,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实行倒逼机制,对不按计划执行的责任人、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制定镇村两级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并以项目为载体加强培训引导,鼓励村干部、驻村干部等参与到乡村振兴建设一线工作中来。
该镇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结合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建设内容,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设计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坚持建管并重,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管理监督。同时,该镇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配备等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召开群众会、村民代表会等方式对农民群众进行政策宣传解读,让农民充分了解各项政策及要求。
乌龙镇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该镇实际,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并严格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持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通过项目建设让农民分享更多发展成果,让乡村更加宜居、宜游。
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该镇组建项目办,抽调年轻得力的干部加入进去,还通过强化培训,让基层干部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操作要领;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及定期通报制度,实施情况月调度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报建、设计、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管理要求,做到流程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障项目实施程序合法合规。(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