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为调解一起因民间借贷而引起的纠纷案件,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到法院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场纠纷。
2015年4月28日,被告谢某某向原告沈某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载明借现金贰万元整。后沈某某多次催要,谢某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能偿还欠款。沈某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采用电话调解与线下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对双方分别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介绍各自的情况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梳理和引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巧妙地化解了双方的这场纠纷,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案件诉讼效率。
近年来,烈山区法院着力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从诉前到诉中,始终秉持以调解促审判的理念,为当事人服务。(陈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