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借款人意外去世,债务谁来还?
来源:姚琪 2023-03-02 17:13:15 责编:聂静洁

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王某某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2021年从李某处借款9.5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后借款到期,王某某未能按时还款,李某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2022年,王某某因意外去世,李某要求王某某家人还款,沟通多次协商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王某某去世之前,其妻子、父母均已去世,现王某某的法定继承人仅为儿子王小某,王小某表示愿意继承王某某的遗产。遂法院主持调解,由王小某在继承王某某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死亡,其生前未偿还的债务应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偿还,超过部分,继承人可自愿偿还,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姚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