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联合蚌埠铁路公安处,在蚌埠铁路公安处阜阳地区中心派出所会议室举办发还涉案赃款仪式,向18名年逾花甲的老人发还了被诈骗的钱款127500元。
据悉,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张某某冒充警察,谎称可以安排铁路巡线工作,以收取押金、上岗证费用、活动经费、借钱等名义,先后骗取张某某、王某某等19名铁路沿线农民共135500元。案发后,张某某被铁路公安机关及时抓获,其家属先期退赔给被害人王某某8000元。
张某某被诉至合铁法院后,刑庭法官李军在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积极对张某某释法明理,让被告人知道主动退赃是一种悔罪表现,法院在量刑时会对这一酌定从轻情节予以充分体现。在张某某的配合下,李军又与其亲属取得联系,让被告人亲属积极配合退赔。
经过主审法官的努力,最终说服其亲属代为退出其余赃款127500元。法院后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5年,张某某一审服判息诉。考虑到该案涉及受害人较多,均家住阜阳市铁路沿线农村,且多为60岁以上的老人,行动不便,该院决定在判决生效后在当地组织集中发还赃款活动。
退赃现场,法官逐一核对、登记领款人身份,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将款项转交到受害群众手中。现场几位受害人拿到失而复得的钱款后热泪盈眶,对合铁法院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表示高度赞扬,并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诈骗意识,该院随后在阜阳站候车室设立普法宣传展板,法官现场为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防骗知识,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提醒人民群众增强反诈防范意识,提高警惕,不给骗子可乘之机。(胡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