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肥东县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召开。肥东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肥东县总工会,对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肥东县人民法院两人,喜获荣誉2022年肥东县“五一劳动奖章”。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凌燕
凌燕于2005年11月参加工作,2008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1年被任命为审判员,2015年被任命为店埠法庭副庭长。2012年被评为肥东法院“办案能手”,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级并记“三等功”,2014年被评为“全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荣获肥东县“三八红旗手”称号,2017年被评为肥东法院“办案能手”,2017年被评为肥东县第四届“优秀政法干警”,2022年被评为肥东法院“办案能手”,2022年在肥东法院劳动技能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她默默耕耘,用心、用情、用爱办案的情怀,感动着每一个当事人,化解着每一桩矛盾纠纷,她用自己的勤奋和执着,诠释了新时期一名女法官为民司法的情怀、含义和真谛。
在民二庭工作期间,面对审判任务重、案件类型新、法律关系疑难复杂等困难,凌燕勇于挑战,勇挑重担,敢于公正执法,铁面无私,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她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准问题的切入点,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平凡岗位写春秋,不计名利争奉献。凌燕同志扎根基层,忠于职守、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她用自己的行为践行了“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劳动者精神,在普通的岗位上谱写了动人的旋律。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沈建国
沈建国于2018年自庐江法院选调至肥东县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2023年3月任肥东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2019年度肥东法院先进个人;2021年度 优秀公务员;2022年度优秀公务员。
沈建国自2013年到法院系统工作后,直至2018年调入肥东县人民法院,一直扎根执行局,勤恳敬业,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长期以来,一部分案件的义务人不能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无法实现。“空调”、“白判”怨声此起彼伏,执行难成为了一个时代热点,引起社会长期关注。身为执行法官的沈建国同志严格执法、刚柔并济,结合自己所担负的实际工作,用自己的青春和活力,努力谱写攻克“执行难”的篇章。
身处这样一个直接兑现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要害岗位,沈建国同志更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在思想上奠定起拒腐防变的牢固基础,以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去努力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
执行岗位的工作对个人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掌握法律方面的有关知识,而且要认真掌握其他综合知识;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才能跟上司法改革、执行创新的步伐;只有把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才能举重若轻,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多年的执行工作让沈建国同志明白:面对着艰巨的执行难题,要想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只靠个人的力量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有强化团队奋斗意识,加强同事间、庭室间以及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才能把执行工作做出好成绩。沈建国同志十分尊重领导,坚决执行命令,并且相当珍惜与同事之间的团结协作,在执行中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8年过去了,沈建国同志仍然坚信:司法为民不止步,百尺竿头更竞争。(崔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