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号下午,全市化解物业服务纠纷联席座谈会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合肥中院二级高级法官田岚,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任徐基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孔斌,以及市中院立案庭、民二庭,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处室、高新法院、庐阳法院,以及部分基层社区、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中院立案庭、民二庭分别通报了合肥法院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及物业纠纷案件审理基本情况,高新法院、庐阳法院代表基层法院汇报物业纠纷诉前化解情况。随后,各单位围绕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监管、物业增值服务费、业委会和业主大会成立及运行、住宅小区车位、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使用等物业纠纷中易发、高发纠纷问题展开热烈充分的讨论。
与会单位对合肥法院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及案件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徐基庆指出,各部门应继续高度重视物业纠纷化解工作,充分认识到小物业关系大民生,牢记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有序推进业委会及业主大会的成立,加快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和收费标准。
田岚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此次《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契机,牵头建立物业纠纷化解的府院联动机制。同时,建议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升物业管理和监管的信息化水平,结合智慧合肥建设,加强物业信息共享、数据对接并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的物业监管平台。促使劣企退出,为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经营环境,从而提升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服务水平。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将物业纠纷案件审判工作融入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予以考量。下一步,合肥中院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常态化物业纠纷化解的信息互通、风险研判机制,以期形成全市化解物业纠纷的工作合力。(卞洋洋 胡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