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调研组参观五河县生态检察展示馆
来源:五河检察 2023-06-25 17:13:40 责编:聂静洁

6月21日上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樊勇率调研组一行八人,在五河专题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司法工作期间,参观了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的全市首个生态检察展示馆(五河生态普法教育基地)。市、县两级人大领导及五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家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妹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在沱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五河生态检察展示馆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现场看展板、听汇报等方式,“零距离”全面了解五河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公益诉讼试点以来,五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因地制宜、守正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有益探索和经验成效,体现了基层检察院勇于担当的精神。沱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五河生态检察展示馆的建立为生态环境普法教育起到积极作用。一是注重机制构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着力改善河湖生态系统和水资源保护。

该院先与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跨区域河湖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又联合泗洪县、明光市两省三地河长办、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该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指引及工作机制汇编》收录。通过河湖保护机制创新,构建上下游一体、左右岸同步的多元共治公益诉讼保护格局。二是注重生态修复和保护。始终坚持理念引领,以恢复性司法理念统领办案,用办案推动受损生态修复。积极探索“修复+补偿+弥补”模式,协同各方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建立“沱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大巩山森林公园补植复绿基地”,多次组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活动,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引导一方群众的良好社会效果。

五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5件,制发检察建议178件,提起诉讼67件,法院调判67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100余万元。建成补植复绿基地3处,栽植榉树、樱花约2800株,复绿1000余亩;在淮河、沱湖增殖放流150余万尾鱼苗,底栖动物螺蛳10余吨;拆除违建围网10000余米,恢复水域15000平米;拆除非法建筑3000多平米计200余间,清理生活及经营性垃圾共计250余吨,对皖北水乡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做出重要贡献。三是注重典型案例打造。为更精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该院立足实际,建立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构建内外部、上下级一体化办案模式。借助鉴定机构、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力量,为公益诉讼提供专业化“外脑”支持。建立公益诉讼指挥平台,配备高清无人机,运用高科技准确、高效办案,为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更精心打造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坚持把典型案例培树作为提升办案质效重要抓手,实现入选全省、全国乃至走向世界的典型案例质的飞跃。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2件,省级典型案例3件。其中,“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沱湖湿地生物多样性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会议上作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会场内的“中国角”亮相,宣介五河县检察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助力中国的检察公益诉讼走出国门。开创先河办理全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起方式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办理全省首例以“终结诉讼”方式结案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为全省同类型案件结案方式提供了样板。

樊勇对五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该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行政机关和法院等主体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工作高度重视,探索“司法+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办成了多起优秀典型案例,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获得人大代表点赞,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五河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生态检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职尽责,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为守护好五河的蓝天碧水、青山净土贡献检察力量。(五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