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法院完善 “三调”联动机制 诉前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来源:董存生 2023-06-27 15:10:13 责编:聂静洁

自集中管辖淮北市辖区内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以来,濉溪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类案件调处工作,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确定“以调为主、以判为辅、调判结合”审判思路,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印发《关于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实施意见》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指导思想、原则、类型、适用范围、管辖、申请、受理、调解程序、调解员的义务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所负职责和联动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互补、效能叠加的优势,最大限度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在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应先归口调解,做到行政管理和行政调解手段并重。若案件较为简单,可委托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若案件较为复杂,可将该案移交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调解。在行政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人民调解组织派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律师、公证员等具有专业优势的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案件,将非复杂、疑难、重大的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转交行政主管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委派调解。对人民法院转交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行政调解,或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转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予以解决。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疑难的,可移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未达成协议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应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据了解,2023 以来濉溪县法院共推送131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委派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董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