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孟集法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彻底打开了困扰双方近三十年的心结。
孙某与刘某系亲戚关系,也是前后邻居。上世纪九十年代,孙某建房时占用了部分通往刘某家的通道,刘某虽有不满,但顾及亲戚关系,一直未提出。近年来,刘某父母年迈腿脚不便,多次因为路面湿滑而摔伤,且其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购买了轿车,刘某希望修建通行道路,但大部分路面被孙某占用,双方在沟通时言语激烈,导致关系闹僵。孙某不愿让出通道,刘某多次沟通后均遭到拒绝,诉至法院。
孟集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前往现场调查,并向当地村委会及村民了解情况。据了解,孙某确实占用了刘某的通道。但孙某表示,他不愿意让出通道是因为刘某态度不好,自己也是赌气,还表示该通道前窄后宽,后端有五米多宽,但前端宽度不到两米,即使自己让出占用通道,也不能满足车辆正常通行。
考虑到双方系亲戚关系,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审法官认为通过诉讼手段并不能完全打开双方心结,反而可能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决不能一判了之。于是,法官多次上门耐心劝解。
7月7日,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孟集法庭邀请司法所干警和对当地村情民意比较了解的驻村点长、村民组长参与调解,在对双方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之后,主审法官带着孙某和刘某查看房前屋后,一次次拉皮尺、钉木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道路宽的地方,刘某不要求孙某拆除占用道路的房屋,道路窄的地方,孙某将自己的场地提供给刘某使用,将梯形道路取直,并在道路下面埋上涵管,把孙某家几十年的排水问题一并解决。承办法官现场为双方将道路的四周边界钉上木桩,标明界限,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彻底解决。(蒋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