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英雄和铭记历史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固镇县检察院在履行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职能过程中,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助推12座“小红军墓”作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进行上报认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八一”建军节的到来,以能动履职捍卫英烈荣光,深切表达对英烈的敬仰和缅怀。
1930年先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徐海蚌地区革命斗争中,有“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五军”的12名红军小战士不幸被敌人骑兵巡逻队发现后,宁死不屈并壮烈牺牲。根据村民回忆,这些小红军战士年龄大都在9至14岁左右。他们的遗体就地掩埋于现固镇县刘集镇邵桥村的田间,尊称为“小红军墓”。每年清明,当地村民都自发地给“小红军墓”清扫、祭奠,守护英魂。
固镇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得知此线索后,及时进行实地勘查,发现目前“小红军墓”因无人管护杂草丛生,墓体整体下陷,特别是周围土地因农业耕种,有侵占和毁坏墓葬群土地的可能,存在灭失的危险,亟需予以圈定范围先行保护。办案人员查阅了相关史料、报道,并向当地两名九十岁以上老人及其他群众走访调查。经校核、考证等调查核实后,确定该12座墓是烈士墓。固镇县检察院依法向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立即组织对“小红军墓”先行保护,并收集、固定相关史料及时上报。同时,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磋商,向其移送本院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两家通过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刻组成工作专班,积极推动“小红军墓”的认证与保护。
下一步固镇县检察院还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能动履职,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完成烈士墓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和真实成效营造纪念、缅怀、崇尚、学习英烈的浩然正气和浓厚氛围。(固镇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