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隐贤镇为一名因犯故意伤害罪服刑15年的刑释人员发放了临时救助金1500元,帮助其渡过无生活来源和无生活技能的难关。
据悉,隐贤镇许圩村村民付某某,因一时冲动犯故意伤害罪被上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今年8月份刑满释放回到家中,因其犯罪后逃亡和服刑时间很长,导致妻儿早已离家出走,家中也早没有安身之处,现只和母亲共同生活。由于暂时没有经济来源,日子过得很拮据。到司法所报到后,司法所按照规定为其办理了手续,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帮计划,同时还安抚他的思想情绪,鼓励他要忘记过去,自力更生,重新做人,多学生活技能,尽快地融入社会。针对生活困难和住房两大问题,经司法所通盘考虑后,立即和镇民政所、所辖村委会商量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付某某当前的思想、生活及住房等现状,希望政府能帮其解决临时救助和建房宅基地问题,以解燃眉之急。在听取汇报后,隐贤镇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此事。截至目前,付某某的临时救助金已经得到解决,建房问题正在按程序申请办理之中。
当得知隐贤镇政府为其解决了临时救助金和正在按程序办理建房手续时,付某某感慨道:“我曾经是一个罪人,但我并没有因此受到歧视,反而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受到政府无私的帮助,今后,我将会牢记以往教训,做一名遵纪守法,安分守己、对社会有用的人,以此来回报政府和社会对我的关爱。”(卞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