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恋人对簿公堂,那些当初为爱而付出的彩礼就成为了矛盾的焦点。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促使被告张某及其家人当庭返还15万元(包含彩礼款及购房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崔某和张某于2020年11月经媒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双方于2021年5月1日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崔某为缔结婚姻给付张某及其家人彩礼款18万元,另为购买婚房给付张某20万元购房款。
2023年5月,张某因生活琐事与崔某发生矛盾,回到娘家生活,崔某多次去接张某回家,张某始终不愿意回去与崔某共同生活。后双方因彩礼返还等问题发生纠纷,多次商讨无果后,崔某将张某及其家人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几番沟通,在得知双方感情没有调和的余地后,向双方释明法理,答疑解惑,引导双方心平气和、换位思考解决问题。
一方面,劝导被告返还彩礼。“我们不愿意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做双方工作。当爱已成往事,希望双方放下心中芥蒂,能给这段感情画上圆满的句号。在多次劝解下,双方对立情绪得到缓解,均愿作出退让。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在此,法官提醒,婚姻不是儿戏,更是一种责任,不应单纯以财产来衡量。我国民法典也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当下适婚男女青年,要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避免因彩礼闹起官司。
杨庙法庭始终秉持着司法为民理念,把调解工作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活动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下一步,杨庙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深做实“村居微法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固镇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