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借力不动产查封评估,促成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9月14日,贾某驾驶摩托车与吴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致吴某受伤。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吴某诉至法院,经判决贾某赔偿吴某222382.22元。
判决生效后,贾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吴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督促贾某履行义务,贾某始终称没有履行能力,希望吴某能降低赔偿款金额,但吴某不同意。经查询,法官发现贾某名下有不动产,后法院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贾某名下房屋进行评估。在将评估报告送达给贾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贾某迫于压力积极筹集款项。
11月1日下午,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贾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16000元,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圆满执结。(徐振 郭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