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安徽省提出38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近年来,全省落实和完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贡献了56.4%的税收、60.9%的GDP、70.4%的发明专利授权量、8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93%的企业数量。今年1—9月,全省民营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势头,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10.8%,高于全省工业3.5个百分点,增速较去年同期提升4.8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速持续向好,全省民间投资增长0.9%;民营企业数量持续增加,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民营企业达217.5万户、增长12.3%。
为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1月6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营造社会氛围、提振发展信心、强化要素供给、推动转型升级、促进健康成长等方面提出38条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持续完善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机制;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健全相关举报机制,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
为了着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若干措施》提出修订《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制定《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等“三个清单”;在招投标领域,清理歧视性规定和做法;畅通申诉渠道,落实“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法院院长接访企业家”“企业家约见检察长”“警企恳谈会”工作制度;健全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制定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开展联动执法,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
在着力强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即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其中政府性引导基金投向民营企业的占比70%左右;保障用地需求,统筹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支持的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70%左右;保障能耗需求,全省每年新增能耗支持的民间投资项目占全部项目比重达70%左右。
《若干措施》提出,完善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民营龙头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梯度培育体系,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平台、引进高端人才,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协作能力。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和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培养,制定安徽省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养规划,健全完善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