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姐,我们发给您的司法建议书收到了吧?我来看看您的落实情况?”
“感谢法院,你们提出的司法建议非常好,这就给你看看我的整改成果……”某服装店经营者开心地说着。
近日,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成员来到顺安镇某四家个体工商户,就司法建议回函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今年4月,铜陵市义安区法院集中审理了广州某贸易公司诉该四家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各被告主张合法来源抗辩,但均因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在进货环节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也没有保留进货合同、供货清单、进货明细表、发票、货款支付凭证等来源证据,导致举证困难,抗辩难以成立。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斡旋下,各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纠纷。
案结事未了,提升个体工商户等小微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从根本上防止此类纠纷的多发高发态势,成了承办法官的“碎碎念”。
在综合实地走访、案件审理、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铜陵市义安区法院有的放矢,向该四家个体工商户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两点司法建议:一是通过学习知识产权系列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向法院或者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咨询、聘用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顾问等形式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是在进货环节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采取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产品关系信息、知识产权授权情况和保留进货合同、发票、进货明细单和付款凭证等单据凭证等措施以提高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在给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联合回函中,该四家个体工商户感谢法院释法明理、尽心促调,使得案件圆满完结。同时,感谢法院有的放矢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导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函中表示,其对照司法建议书采取以下整改措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学习《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报道,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及不得侵犯的重要性,亦以己为鉴,向周边个体工商户及亲戚朋友宣传知识产权有关知识,从思想上树立了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意识;提高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在进货时提高了对所进货物的审查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商的主体资格、所涉知识产权权属及授权情况、产品关键信息,并且注意保存有供货单位签章的供货清单(进货明细表)、货款支付凭证(转账记录)等来源证据,从行为上规范诚信经营,提高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维权能力。
下一步,铜陵市义安区法院将依法能动履职,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针对引起类案多发高发的深层次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及时提出工作改进、完善建议,促进实现更高水平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鲁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