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明光市人民法院联合心理健康咨询专家,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王某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教。
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以及缓解其紧张情绪,法官将心理疏导安排在心理疏导室,咨询师以朋友的方式与被告人进行交流、互动,了解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以及今后的打算,在此基础上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鼓励他多与朋友、家人交流,舒缓违法犯罪经历带来的不良情绪,帮助他重拾信心。
“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做父母的责任不可推卸,感谢明光市人民法院给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今后我们会多加陪伴和关爱孩子。”王某的父母连声感谢。
近年来,明光市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和疏导,建立庭前疏导、庭审教育、判后回访的长效机制,帮助未成年人消除心理障碍,重塑健全人格,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