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社区桃源居委会:齐心协力察民情 拆除违建消隐患
来源: 曹俊杰 2024-03-25 10:10:48 责编: 何兰

3月22日上午,合肥经开区锦绣社区辖区文一名门南郡小区党支部联合桃源居委会、锦绣社区城市管理部、执法中队、锦绣派出所、物业对名门南郡商办楼B2栋801、1701、1702、1712四户在公共走廊上加装玻璃门进行拆除,现场对当时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感谢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还我们中间户业主一个安全、通风的长廊。”多位相邻的中间户业主纷纷对处置情况表示满意。

名门南郡商办楼户数众多,按照居住、商业等用途被使用,主体和利益需求多样,相互关系复杂。早些时候,部分边户业主出于增大面积方便居住使用目的或作为经营用的门头,私自增设玻璃门,将消防连廊尽端封闭。物业在接到中间户业主的反映后,迅速调查了解核实情况。第一时间与当事业主们进行沟通,但是效果非常不明显,业主都不同意拆除。桃源居委会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高度重视。一方面督促物业积极沟通处置,多次张贴整改通知单。另一方面及时上报社区,向城市管理部、执法中队寻求指导。经过居委会、物业多次和业主沟通协调,部分业主同意拆除,另一部分业主始终逃避拖延。为切实保障中间业主合法权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文一名门南郡小区党支部联合桃源居委会、锦绣社区城市管理部、执法中队、锦绣派出所决定立即行动,上门助拆。

行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当事业主宣传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第二百七十二条也明确,“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此,连廊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由业主共同享有和共同管理。在未征得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边户业主将靠自己房产一侧的公共走道封闭占用,其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公共权益,而且客观上影响了相邻房屋的通风、采光、消防等正常使用,属于侵犯物权的违法行为。在于情于理的动员劝导下,相关业主均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和危害,同意整改。最终,在相关部门和当事业主见证下,由物业工程部专业人员现场拆除玻璃门,恢复通道原貌。

下一步,桃源居委会将根据当前掌握的相关情况展开摸排核实,对发现问题进一步约谈涉事业主、物业公司等当事各方。若违建情况属实,将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把“防违、控违、拆违”的工作进行到底,确保“发现一处、拆除一处”,通过加强志愿劝导、联合执法等形式,整治小区安全隐患问题,还辖区居民一个干净整洁、美丽和谐的小区环境。同时持续督促物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对小区公区和楼栋内消防通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除隐患。(曹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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