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法寓于理、理融于情,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原告某商贸公司与被告某建材公司本是长期合作关系。今年2月份,因货款纠纷原告商贸公司一纸诉状将被告建材公司诉至法院。原告商贸公司诉称,2022年以来,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建材公司提供多个项目的材料,供货总价值为40余万元。被告建材公司在支付完部分货款后,仍欠20余万未支付。经多次催要,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剩余货款。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涉双方均为企业,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双方企业正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解决该案。法官在查看了双方提供的材料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想企业之所想,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考虑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努力为双方切实解决纠纷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通过细致释法析理,敏锐捕捉双方的调解意愿,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对给付期限及数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八公山区法院始终秉持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在审理涉企案件时,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延伸司法服务,力争为辖区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便捷高效优质诉讼服务,切实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助力企业发展。(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