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对一件已终本10余年的执行案件恢复执行,“狂飙”400公里远赴邻省,巧用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额案款。
时间追溯到2008年,刘某某向鲍某某借款29万元,并约定按同期银行利率付息。借款到期后,经鲍某某多次催讨,刘某某仍欠7万元未付,因而成诉。枞阳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支持了鲍某某的诉求。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刘某某却“失联”了,无奈鲍某某申请强制执行。2009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刘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不得已“终本”。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对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查找。
一晃十余年过去,2024年3月,知情人向枞阳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现在江西省上饶市的线索。得知这一消息,执行干警立即采取措施,火速集结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地。查找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后,执行干警严厉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表明,如继续逃避执行,将对其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见此,刘某某于当日晚间21时许,多处筹款,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一起陈年旧案得以执结。
面对难以兑现的陈年旧案,无论辗转几任执行法官,枞阳法院一样会执行到底,彻底解决申请人堵在心头的“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枞阳法院将以“徽动执行-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做好“终本”案件管理工作,实现不断档、不缺位,确保执行案件有人管,管到位,管到底。(周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