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的最终销售地点必须严格限定在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或标签上所标注的适宜区域内。任何超出品种审定适宜区域进行的种子经营活动均被视为违法行为。4月9日,合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高刘街道高刘居委会的一家农资店内,向经营者普及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农资产品购销活动日益频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合肥市春季农资打假护农百日行动的要求,高刘街道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农发中心和肥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资产品进行了专项巡查。此次行动旨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农资产品的质量水平,从而推动农业农村的高质量发展。
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详细核对了每家农资产品经营企业所销售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产品的营业执照、包装标识、生产日期和台账等信息,并对农资产品进行了现场溯源。同时,他们还耐心解答了企业在农资产品政策、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甄别、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蔬菜水果常用药等方面的疑问。对于部分过期的农资产品,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下架并停止销售。此外,他们还要求企业按照标识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品类进行分类存放和上架销售。
据了解,高刘街道始终坚持执行日常巡查制度,并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街道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91人次,检查了24家农资经营单位,并整顿了农资市场66次。
此外,高刘街道农发部还计划借助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契机,常态化开展农资产品巡查工作,并加强对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同时,还将与上级部门加强合作,提供农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帮助辖区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并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何海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