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临泉县12345热线平台接到市民向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表示感谢的来电。
经了解,2023年10月30日,崔先生向经侦大队求助:公司监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设备款。民警调查得知,崔先生与秦某某在临泉合伙成立科技公司,由崔先生负责出资购买生产用设备、材料,秦某某负责生产、销售产品。合作期间,崔某某谎称与设备供应商谈好的生产设备价格为120万元,要求崔先生出资。后秦某某收到120万元设备款后,仅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生产设备,其余资金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为了避免事情败露,秦某某还伪造了销售合同、发票等资料。2024年4月10日,秦某某陆续将非法侵占的120万元资金退还。“钱全部都退回来了,感谢你们为我们公司挽回了损失。”4月19日,崔先生带着一面锦旗来到经侦大队向民警表示感谢。
目前,秦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刘长基 饶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