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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升级自然灾害综合保险——房屋倒损最高赔付10万元
来源: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程茂枝 2024-05-09 14:28:57 责编:程茂枝 许梦源 夏朝阳

居民自愿缴纳1元保费,人身死亡、房屋倒损、家庭室内财产损毁最高赔付可分别达到20万元、10万元、1万元。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省自然灾害救助体系,近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健全民生保险和政府巨灾保险等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切实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和救助水平。

据了解,灾害民生保险是对原农房保险政策的转型升级。在覆盖范围方面,由传统的5市27个山区库区县扩展到6市32个县,增加了沿江等高风险区域。同时,原农房保险仅保障农村群众,转型后的灾害民生保险覆盖实施区域内所有群体,更有利于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在保障责任方面,原农房保险政策只针对具有本地农业户籍的居民座落于乡村的房屋,转型后的灾害民生保险标的包括因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等10种自然灾害和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等6种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人身死亡、居民家庭财产损毁等,保险产品更加全面、丰富。

在保险意识方面,原农房保险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买单,农户不出钱。转型后的灾害民生保险设定了基础包、升级包和自选包三个选项,基础包由政府全额承担;升级包由个人全额承担,困难群众由政府全额代缴;自选包由投保人自愿投保、自缴保费。政府承担部分保费由省和市县财政按4∶6比例分担。

在保障额度方面,原农房保险倒损理赔额度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仅对农村低收入群众实行定值保险政策,如倒房理赔不低于2万元,现基础包升级为人身死亡最高赔付10万元、房屋倒损最高赔付5万元、家庭室内财产损毁最高赔付0.5万元。另外,对居民自愿缴纳1元保费的,人身死亡、房屋倒损、家庭室内财产损毁最高赔付可分别再增加10万元、5万元、0.5万元。

同时,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部署要求,我省首次在合肥、滁州、六安等10个市探索开展政府巨灾保险试点,主要设立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园区财产损失保险、城市生命线保障保险三个险种,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全额承担,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支持保险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管理、灾后重建等方面功能作用,为提高应对巨灾能力和救助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转变传统单一的政府灾害救助模式,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将有效提升我省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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