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不能一诉了之,也不能不诉了之。近年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检察意见、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探索“不起诉+”轻罪治理新模式,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
“不起诉+检察意见”,推动行刑有机衔接。轻罪案件的不起诉率较高,不诉不等于无责,蚌山区检察院不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逐案对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免刑不免责。2023年,依法对25名被不起诉人提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不起诉+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深入剖析个案背后的症结根源、类案反映的社会问题,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在办理醉驾案件中发现的一些摩托车销售企业存在虚假宣传、错误引导的行为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以及多起醉驾案件中存在无证驾驶情节向交警队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
“不起诉+公益服务”,加强惩戒力度。为进一步弥补不起诉惩戒效果的不足,及时修复受损的法益与社会关系,蚌山区检察院创新开展了“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工作机制,对拟作出相对不起诉人,让其承担社会责任,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交通文明劝阻、法治宣传、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并将其表现作为不起诉的考量因素。自该项机制实施以来,已组织58名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82次,使“违法者”变成“公益服务者”。
“不起诉+公开听证”,推进阳光司法。对拟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听取诉讼参与人、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意见,通过现场普法、释法说理等方式,确保不起诉案件的司法公信力。去年以来,针对轻罪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05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不起诉+宣告训诫”,促使悔罪认罪。走进社区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在社区居民、人大代表等的见证下,对不起诉人进行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提升教育矫治的功能,扩大法治宣传效果,以“训”促改,以“诫”促治。
“不起诉+法律宣传”,强化预防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轻罪案件的发生,蚌山区院建立健全警示教育机制,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检察副书记”职责,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讲,开办“检察大讲堂”,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