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周某某当庭沉痛忏悔。此次庭审邀请了区纪委监委干部等30余人参与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的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院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要求,有序引导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推进,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高效顺畅。案件将择期宣判。(陈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