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太和公安迅速出击,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现将3起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3年12月20日,太和县清浅镇王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年内将发生七级以上地震”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王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月12日,太和县赵集乡刘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学生在校被多人打死”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3月18日,太和县大庙镇高某在网络平台发布“湖南长沙偷走了20多个小孩,其中有7个被摘掉肾”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
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太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