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5月20日,西园司法所组织开展了以“民法典背景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点及责任分担”为主题的“法律明白人”普法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邀请了西园街道法律顾问、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袁梅律师担任主讲嘉宾,旨在通过讲座的形式,向街道司法工作者和“法律明白人”们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最新规定,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认定和合理分担夫妻共同债务。
培训中,主讲嘉宾首先介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她强调,夫妻共同债务不仅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还包括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然而,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随后,主讲嘉宾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难点和争议点。她强调,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要充分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等因素,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认定。在责任分担方面,主讲嘉宾详细讲解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分担原则和方法。她指出,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妻双方应自行协商清偿方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此外,主讲嘉宾还提醒居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不必要的债务责任。培训过程中,现场听众积极互动、踊跃提问。主讲嘉宾针对大家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耐心解答和详细指导,使大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责任分担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了解。
此次培训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街道司法工作者和“法律明白人”们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也为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支持。下一步,西园司法所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活动,让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融入日常生活。(夏阳 卞士道 孙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