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晚间7时,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护航发展”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主要聚焦涉民生、涉小标的等重点类型案件,坚持严格依法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对相关案件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搜查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执法如山显威力
被执行人缪某因个人资金周转向胡某陆续借款12000元,经胡某多次催讨一直未能归还,申请人诉至法院后与缪某达成和解,但缪某在协议约定期满后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执行过程中,缪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后,仅向申请人支付了3000元的款项便再无下文,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方式对缪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并非完全没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将其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法明理,并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缪某态度消极,表示没有能力偿还。
对缪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人员随即带缪某前往医院体检,在送拘体检过程中,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请求法院不要将其拘留,并打电话筹钱,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缪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向胡某支付款项,并当场履行了9000元的还款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谆谆教诲促履行
申请人某村委会与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合同支付土地流转费而引发纠纷。为切实发挥司法化解矛盾的效能,审判法官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某工程公司支付申请人土地流转费及清除费共计68061元,并约定支付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却未能按约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被执行人是企业,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前往其公司所在地进行沟通,谈及企业纳入失信名单的后果和影响,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悉心阐释、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当场支付全部案款,案件圆满执结。
此次执行行动共计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20人,上门摸排16户,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完毕5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13.6万元。(徐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