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送花送金、你侬我侬,分手后对簿公堂、互掐互撕等新闻见诸报端,屡见不鲜。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王女士与张先生本系一对“60后”的中年人,双方通过网络相识,并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双方交往三年多以来,王女士经常通过微信向张先生转账。由于感情问题,双方分手后,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4.2万元。
立案后,承办法官查阅了卷宗材料,发现原告王女士起诉的4万元并不是一笔借款,而是多笔转账记录汇集而来。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询问双方意见是否同意调解。被告张先生称的确欠王女士钱,但不是起诉的金额,需要进行对账,有的转账并不是借款而是原告看被告生活困难,自愿赠与的。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庭审中,承办法官就原告起诉的转款记录并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要求双方一一对账,说明转款性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从法情理多方面入手,让双方冷静下来,最大限度消除对立情绪,并展开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对借款的数额予以确定,并约定分期还款,至此,该案得到了化解。(王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