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乡村 以案释法促治理
来源:李悦悦 2024-06-21 15:50:20 责编:聂静洁

6月13日下午,霍山县人民法院磨子潭人民法庭法官前往东西溪乡桃李河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0余名村干部、村民旁听庭审。

2023年6月,原告胡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某村水毁项目工程施工路段,行经水泥路残块堆放路段时,不慎坠入施工基坑,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原告因摔伤造成胸椎九级伤残,右足九级伤残,颈椎十级伤残,右腕十级伤残。后因损害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原告胡某某将霍山县某村、安徽某建设公司及项目负责人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考虑到原告胡某某出行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将巡回审判地点设在胡某某家中,既方便双方当事人,又可通过现场审理为当地村民开展普法。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于被告是否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原告的诉求是否符合标准等问题各持己见。承办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和意见,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说明,引导庭审有序进行。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庭后开展调解,力促纠纷早日化解。

庭审结束后,在村部召开由村书记、乡人大主席等党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庭工作及“党建+巡回审判”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干警向周围群众发放宣传制品,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李悦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