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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五项制度”规范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来源:唐佑海 2024-06-27 18:31:13 责编:方欢 许梦源 喻寒松

今年以来,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五项制度规范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建立政策宣传制度。为打通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该局采取发放宣传册页、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示栏公示,结合走访慰问、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等方式,积极做好各项优抚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每月发放优抚资金前,该局都通过乡镇(街道)上报、入户调查、电话联系,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比对等方式实时掌握优抚对象变更国籍、受刑事处罚、死亡等信息动态,按规定停发相应抚恤补助待遇,并在优抚系统中及时减员,做好数据的动态管理。

建立政策执行制度。该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优抚政策法规、补助标准等内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核定优抚对象及发放标准,加强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做到优抚对象造册类别清晰准确、抚恤补助标准精准无误、资金发放及时足额,资金发放情况每月报市局审核备案。

建立公示制度。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将优抚资金最新发放标准及所在乡镇(街道)享受待遇优抚对象名单、类别、金额等每月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确保阳光优抚。

建立发放制度。该局坚持优抚资金专款专用、科学管理,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落实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做到不重、不漏、不错,按月足额发放。今年以来,为全市1.8万余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7322万元。(唐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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