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辖区范围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集中整治30天”专项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细化排查整治重点,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同时,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24〕37号)要求,抓实抓细汛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加强气象监测和短临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耦合发生。
(一)深入动员宣传。组织辖区在建项目召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集中整治30天”专项行动动员会,全面部署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用好“案例教育法”,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发动各类从业人员,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以实际行动为“安全合肥”作贡献。
(二)突出科技赋能。严格落实区电气焊安全监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依托电气焊安全监管数字化平台,深入推进电焊设备“加芯赋码”。积极推动搅拌车运输车辆和重型自卸车主动防御系统的安装使用,推进安装“支路哨兵”,提高施工工地车辆安全管理质效,以科技赋能安全生产。
(三)狠抓隐患治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发动各在建项目参与单位,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学好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四)从严追责问责。“集中整治30天”专项行动期间,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强化责任倒查追究,严肃追责问责。(金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