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庙前镇积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开创乡村治理新局面。
巩固发挥村民自治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作用,推进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完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矛盾纠纷调解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动员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大力提升农村基层自治水平。
健全发挥基层法治保障作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室,利用“一村一警”向村民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举办“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班,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普法新平台,普及电诈、禁毒、邪教、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刑法等法律知识,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形成全民知法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有效发挥德治先导作用。庙前镇始终把德治作为乡村治理有效载体,整合资源优势,夯实德治基础,实现乡村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法治长廊、农家书屋、道德讲堂、文化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村村覆盖。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备制度。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发挥道德模范、乡村好人榜样带动作用,大力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
充分发挥智治支撑作用。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全面构建服务、防范、治理一体化维稳工作体系,建成“天眼工程”“一村一探头”“农村小天网”、河道治砂等300余段视频监控,高标准建成“数字乡村”服务管理平台,推进便民服务事项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能力。
下一步,庙前镇将持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开创乡村治理新局面。(包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