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的电话,告知被执行人马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现由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监管。
据悉,马某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法院最终判决马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原告人54万元。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督促马某某履行义务,但马某某均以自己没有能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马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法在其住所地及所在社区查找到马某某的下落,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但执行法官没有因此放弃,通过执行网络多渠道找寻被执行人马某某的行踪,最终,在瑶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的助力下,马某某被传唤至社区矫正中心,由执行法官组织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进行三方调解。调解过程中,马某某表示由于社区矫正人员身份的特殊性,担心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会加大其受法律制裁的风险,因此,一直躲避法院执行不愿露面。出于善意文明执行的考虑,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让马某某对相关法律风险有了更加清楚的认知。经研究决定,对马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在法院执行局与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配合下,成功将马某某送拘。
在执行工作中,查找被执行人一直都是一项工作难题,如果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想要寻找更是困难重重。为解决这一难题,八公山区法院通过分析调研、迎难而上,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协作,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及各乡镇政府建立执行联络网,合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李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