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我的工资已经拿到了,我不用再和家里要钱了。今后我要擦亮眼睛,多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我自己。”7月22日上午,未成年人小亮给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发来信息表示感谢。
原来,16岁的小亮体谅到父母工作的辛苦,萌生了利用假期打工的想法。后其通过应聘来到阜城一家健身会所工作,但在假期快要结束其提出离职申请时遇到了“烦薪事”--该健身会所以各种理由拖欠小亮部分工资不予发放,在小亮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后仍得不到解决。后小亮在颍东区总工会的帮助下,找到颍东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寻求法律帮助。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颍东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及时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检察官经过调查取证发现,虽然小亮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用工合同,但是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考勤登记表、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其与用工单位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检察官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尊重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多次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沟通联系,经过释法说理,用工单位的负责人最终同意支付小豪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1400 余元。
民事支持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颍东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闫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