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把部分适合调解的矛盾纠纷移送到宋店镇“一站三中心”,该镇开启“共享法庭”建设工作,以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助力护航乡村振兴。
该镇“一站三中心”与霍邱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建立合作关系,实行信息技术共享,在法庭指导下,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和相关村调解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该镇“共享法庭”按照“1名庭务主任(镇人民调解员)+1名网格法官(城郊法庭干警)”进行配置。庭务主任负责日常管理、设备维护和服务,引导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等,网格法官负责具体的法律指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双方合力为有司法需求的群众提供“多快好省”的诉求服务。
除直接接收群众的调解诉求并向网格法官反馈难点矛盾纠纷以待共同化解外,城郊法庭也会将部分适宜调解的案件推送给宋店镇庭务主任,两部分调解诉求汇总后,由庭务主任根据案件类型,自行或召集相关村调解人员先行进行调解,网格法官根据庭务主任要求和当事人申请在线提供调解指导或参与调解。庭务主任负责加强与调解员、网格员、村“两委”干部等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和业务协同,协助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出庭作证等事项。或办理委托送达、执行调查、督查履行等司法协助事项,并发挥“探头”作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引导调解,做实前端化解。
通过扎实开展“小矛盾”“小纠纷”化解和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理性反映诉求,确保各类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激化、不上交,实现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化解在小的诉源治理效果。力争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目标。(赵广才 戴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