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没有办法,这几年经营不善欠下了许多债务,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但是后期我会努力挣钱去还的……”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汤沟法庭庭前成功调结了涉同一被告的五起民间借贷案。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积极沟通协调各方,做好释法明理工作,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最终力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的被告也从一开始的抵触不配合、躺平思想,到后期的积极主动、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
被告李某看好长江水路运输的前景,于2018年购买了一艘大型船舶搞运输,因购买船舶需要资金,故向原告陈某等五人借钱。刚开始,船舶运输在其经营下,逐渐走上正轨。但近几年随着市场行情的放缓,加上自己经营不善,船舶运输不仅没有挣到钱,反而出现了亏损,先前购买船舶的借款也无力偿还。陈某等五人多次向李某催讨借款无果,眼见李某的实际情况不容乐观,陈某等五人将李某诉至法庭,请求其立即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40余万元。
考虑到该案系同一被告引发的借款纠纷,且原告人数众多,如何妥善处理,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是关键。为此,法庭干警一行人顶着烈日前往李某居住的地方,经多方打听,最终找到了李某的母亲。在得知法庭干警的来意后,李某的母亲也是无奈摇头,声泪俱下诉说这几年历经的家庭变故、船舶运输途中出事、经营不善等打击。
针对这一情况,法庭干警鼓励其正确面对困难、解决问题,让其联系李某积极应诉,便于法庭开展调解工作。李某随后联系了承办法官,但态度消沉。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陈某等五人当初借钱也是善意,现在遇到困难,可以争取对方的理解,但一味地回避,只会加深矛盾。法庭会居中协调各方,尊重各方的意愿,争取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各方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多轮的沟通协商,最终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因李某身在外地,且不便来庭,法庭干警马不停蹄地赶往李某所在地,李某在五份调解协议上签字按印,并对法庭干警的高效优质服务点赞。这五起案件的成功破冰,彰显了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协调各方,权衡各方合法利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朱方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