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三阶段”发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来源:李前辉 2024-09-02 15:11:03 责编:聂学剑

近年来,临泉县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通过“三阶段”发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办案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受理阶段释法明理。通过释法明理,可以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明确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说明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满足的条件,介绍申请行政复议具体程序,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制作并分发行政复议宣传资料,方便申请人随时查阅和学习。在行政复议受理接待场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指导和帮助,协助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整理申请材料,保障行政复议受理工作的高效和便民。  

二是审理阶段积极调解。旨在通过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深入了解案情,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主要诉求,为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耐心细致地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时间和成本,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和质量。积极组织听证会,更加充分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2024年以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48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履行阶段督促履行。确保行政复议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得到及时全面地履行,从而维护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发督促履行通知书,明确告知被申请人应当履行的具体义务、履行期限以及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通过督促履行,可以有效防止行政复议决定成为一纸空文,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李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