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孟集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并促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4月,徐某在镇辖区安徽某有限公司务工期间,因操作不慎致使右手食指受伤,事故发生后虽经治疗但不能完全恢复,双方因赔偿费用发生纠纷。因赔偿数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徐某和安徽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共同来到孟集司法所寻求调解。
在调解室,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具体诉求和认真查阅了相应依据,根据双方递交的证据材料,厘清事实,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商。调解过程中,该公司认可员工工作期间受伤的事实,表示愿意在医疗费用之外支付部分赔偿金。并表示在受伤治疗期间,公司一直在支付其基本工资,保证了徐某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且在受伤住院期间给予了充分尊重和照顾,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医院予以看望和慰问。受伤人员徐某表示公司确实给予了极大的人文关怀,但是仍然坚持赔偿数额。调解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分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耐心劝导,言明利弊,释法明理。一方面,劝导徐某既然公司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帮助,也要体谅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不易,受伤未达伤残等级要求的赔偿数额无相应依据。另一方面,也积极劝解公司能够继续展现大企业的示范带头、担当作用,同时事件的解决也有利于公司团结和凝聚公司力量。
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徐某与安徽某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除医疗费用之外,该公司于本协议签定后一次性赔偿徐某各项费用共计伍万元整,徐某放弃其他诉求。至此该劳动纠纷得以迅速圆满化解。(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