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衔接+公开听证” 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来源:怀远检察 2024-10-22 17:49:55 责编:吕宏伟

为进一步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检察工作质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10月16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王某某串通投标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1名听证员,县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参加。

2022年,王某某为能在某公开招标的石料采购项目中标,以其实际经营的A公司投标,并私自借用B、C、D、E等4家公司名义参与围标。为提高利润,王某某在A公司二次报价时故意填错金额使之成为废标,王某某以B公司名义中标。经审查认为,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不需要判处刑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王某某虽免于刑罚,但是否无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听证会上,参与听证人员重点对王某某的行政处罚必要性进行了讨论,并对招标的资金来源、招标金额、招标单位有无处罚权、行政处罚主管部门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看法。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听取相关法律依据后,发表了评议意见。

本次听证会是怀远检察院首次就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进行听证。今后,怀远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努力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怀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