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联手救助受伤“大鸟”
来源:李宁 2024-10-23 11:20:43 责编:王清

10月21日,霍山县公安局衡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本人捡到一只受伤的“大鸟”,请出警处置。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进行处置。经询问得知:刘某在小区门口发现的这只受伤的“大鸟”,平时没有见过,意识到可能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由于不能正常飞行,就捡回来给公安机关打电话进行救助。民警对群众的善举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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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民警将“大鸟”送至县野生动物救助站,经救助站工作人员确定该“大鸟”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工作人员对其受伤部位进行消毒消炎处理,待其恢复后,再将其放归自然。(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