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临海童法庭在淮北市总工会设立的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
该批案件原告均系淮北某食品公司员工,劳动者入职后,公司不仅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及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期间,公司又多次无故拖欠工资不予发放,从2023年6月至9月期间工资至今仍未发放。劳动者至仲裁委申请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补办、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仲裁委支持了劳动者的部分请求,双方均对仲裁裁决不服,后起诉至法院。
该批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实务中较为典型的一类纠纷,且具有群体性特点,承办法官决定在工会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部分工会工作人员参与庭审旁听。
据了解,自集中管辖全市三区劳动争议案件以来,烈山区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深化与市总工会协作,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共同打造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定期开庭,高效、多元、及时化解了多起典型案例,切实维护职工权益,避免群体性信访案件的发生。(费蕊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