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通过创新调解手段,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大雪导致的厂房倒塌民事纠纷案件。
2024年年初的第一场雪给大地带来了生机的同时,也给禹会区的江某和崔某带来了烦恼。江某名下的厂房交由崔某维修,然而施工过程中,厂房在大雪中倒塌,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江某遂诉至法院。
法庭上,原告江某与被告崔某对厂房倒塌原因各持己见、针锋相对,江某一气之下要求对房屋倒塌原因进行鉴定,于是该案移交至立案庭准备启动鉴定程序。
立案庭接收鉴定材料后,考虑到若案件进入鉴定程序,双方都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人力、财力,为了避免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决定着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关于房屋倒塌原因的鉴定流程较长,可能结果难以进行明确,鉴定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况且诉讼周期延长,也耽误了厂房修缮进度呀。”
“我咽不下这口气,我坚持要鉴定!”
第一次调解未能扭转局面,双方当事人坚持选择进行鉴定。鉴定机构遂前往现场勘验,随后出具了5万元缴费通知书。面对高昂的鉴定费用,法院干警再次拨打了江某与崔某的电话……
两人来到法院看到缴费通知书后,都对是否继续鉴定有所犹豫。法院干警抓住时机,再次开展劝解:“目前咱们的争议金额并不大,争议标的为六万元,如果为此花上一大笔鉴定费用,岂不是得不偿失?何不各退一步,好好商量。”
经过再次耐心做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1万元,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禹会区法院在接受委托鉴定时,时刻保持以鉴促调的理念,采取鉴定风险告知法、现场勘验明析法和鉴定成本分析法等方法,在尽量不启动鉴定程序,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的情况下,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段民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