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告不愿到庭到双方达成和解
来源:王小丽 2024-11-12 17:35:47 责编:吕宏伟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既解开了心结,矛盾纠纷也得以化解。

2020年10月至11月,李某因做物流生意需周转资金,遂向朋友小郭借款18万元,小郭通过转账的方式将钱借给了李某。

考虑是朋友关系,李某向出小郭出具借条时,小郭并未要求其支付利息。2023年,小郭因家中有事向李某索要借款,李某偿还13万元后,剩余5万元始终未还。小郭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双方系朋友关系,案件标的额不大,案情也并不复杂,具有调解基础。

“我不少原告的钱,钱早就还清了,随便原告起诉吧。”李某极不愿意配合法院的调解,随即挂断了法官的电话,再打就是无人接听。调解工作就此暂停。

开庭当日,也不见被告李某到庭。依照法律规定,本案可以缺席审理,但为查明案件事实,也为解开当事人间的心结,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遂再次拨打了李某的电话,前三次都是无人接听,承办法官并未放弃,继续拨出,功夫不负有心人,电话终被接通。承办法官询问李某为何没有到庭,李某借口有事不能出庭。

“回避解决不了问题,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寻求对方的谅解。作为朋友,当年小郭无偿向你伸出援手,你们的情谊一定很深。”承办法官以情感为突破口,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劝导其诚实守信。

通过大半小时的劝解,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欠妥,深知小郭慷慨解囊的情义,随即向小郭表达了歉意,并说道,“千金易得,朋友难寻,一定会尽力还款。”因其言语中透露着伤感,法官询问后得知其子患病,需要透析。

承办法官综合考虑李某现状,认为分期付款较为妥当,随即引导双方就还款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小郭体谅李某的难处,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至此,本案圆满调解成功。

既要讲清“法理”,又要讲明“事理”,还要讲透“情理”,让“法理”彰显法律的权威,让“情理”表达司法的温度。下一步,固镇法院将继续树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始终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的力度与温度。(王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