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取同事钱财获刑
来源:淮上法院 2024-11-15 17:00:48 责编:吕宏伟

男子为偿还信用卡和网贷,利用虚假合同诈骗同事钱财获刑。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丁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丁某某与被害人许某某是同事关系。2022年4月底,因个人花销太大,丁某某无法偿还信用卡和网贷,就想骗钱还债。于是丁某某就找到许某某谎称其争取到公司一笔采购项目,可以高于采购价格卖给公司赚取差价,并向许某某出示虚假合同,骗取他的信任并邀请他投资。许某某通过转账方式转给丁某某50000元。之后,许某某向丁某某催要投资本金及利润时,丁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随后失去联系不知去向。2023年11月,丁某被抓获归案。

案件处理过程中,丁某某赔付许某某5万元,取得许某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丁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淮上法院)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