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保全的方式,化解一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当庭拿回了购房款,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协议约定被告购买原告承建的房屋。因被告仅支付5000元购房款,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剩余款21000元。
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为了解被告的清偿能力,同时也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遂引导原告进行了财产保全。
采取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与被告及时取得联系,告知其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工具已被冻结,必然会对生活带来不便,希望其树立诚信意识、履约意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告诫其要尽快给付欠款方可解除保全。
被告表示:“目前家里经济紧张,无法一次还清,只能慢慢还”。原告则表示:“款项拖欠时间已久,不能再等了,要求一次付清。”
为使原告的债权得以快速实现,承办法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等方式,详细了解双方的意图,积极沟通调解方案,确定还款金额。
庭审当天,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原告16000元。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并申请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固镇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主动将司法服务向前延伸,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善用“保全+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将工作理念从“案件结”到“纠纷解”的理念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王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