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你们的调解和帮助,我们的纠纷不会这么顺利地化解,真的太感谢你们了!”12月17日,一起涉军纠纷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纠纷圆满化解后,部队代表与当事人秦某握手言和,并一同向法院表示感谢。
2024年9月,某驻滁部队将秦某诉至法院,要求秦某搬离部队所属的房屋并支付房租。原来,秦某的父亲原是该部队下属工厂的职工,其未经部队许可在部队所属土地上自建房屋并居住至今。
为尽快化解双方纠纷,在排除妨害的基础上不破坏军民“鱼水”情,法院第一时间将该案委派给滁州市琅琊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进行调解并全程跟踪。收案后,调解员立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秦某希望部队能够免除房租,同时表示自己搬离后并无别的住所。了解到秦某一家的难处后,部队主动提出愿意给付一笔安置费。随即,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秦某限期搬离房屋,部队一次性支付秦某临时安置费25000元。为免去双方的后顾之忧,保障双方权益及时兑现,法院在审核调解材料后,第一时间为双方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一直以来,琅琊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该起涉军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法院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纠纷的缩影,不仅切实维护了涉军部队的合法权益,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诉前调解的高效和便捷,让矛盾纠纷止步于诉前,进一步加深了军民“鱼水”情。(马芫春 卓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