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按揭是购房人普遍选择的一种房款支付方式。银行为规避信贷风险,往往会要求购房人以所购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要求开发商在他项权证办理前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但由于购房者的经济能力参差不齐,购房者逾期归还按揭贷款的“断供”情形已是屡见不鲜,银行信贷风险加大的同时,开发商也面临着需要为购房人买单的尴尬局面。近日,旌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王某为购买房屋向某银行贷款59万元,并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以所购房屋作抵押,该房屋开发商作为担保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后王某偿还部分贷款后无力还款,造成“断供”,银行催要无果后于2024年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尚欠的贷款本息,并将抵押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同时要求该房屋开发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经审理后,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该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该银行对案涉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房屋开发商对王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王某追偿。
但案件判决后,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房屋开发商向某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诉至法院,向王某追偿其向银行代偿的借款8万余元及案件的受理费。
案件受理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严肃告知王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后果,并帮助其分析利弊,因一处房产的买卖引发了两起官司,其不仅要归还所有的欠款本息,还增加了律师费、受理费,如果进入拍卖程序,拖的时间越久损失越大。最终,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王某在一个月内将该款归还给该房屋开发商。
法官说法:贷款购房,是许多家庭实现安居梦想的重要途径。每一份贷款合同,都承载着法律的责任与义务,是借款人、房地产公司和银行之间信任与承诺的基石。房贷逾期还款被起诉,除了对购房者会产生罚息、个人征信受损、资金冻结之外,房产还有可能会被拍卖,不仅会带来经济、法律和生活压力,可能对个人和家庭造成心理负担。借款人合理规划财务,确保按时足额还款,是避免法律纠纷、保护个人信用的关键所在。万一遇到还款困难时,要尽早与银行协调,申请延期或者调整还款计划。一旦被起诉,千万不能逃避,应积极配合应诉,只有真诚协商,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同时,房地产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加强风险防控。银行在提供贷款服务时,应充分告知借款人相关权利和义务,帮助借款人正确理解贷款合同的内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误解和纠纷。房贷一旦逾期“断供”,房地产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主张权利。(俞友芳 汪悦磬)